5月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第64次常务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5月6日17时起,将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 王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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