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丁芳,副主任刘东鹏带领辅具科专业人员深入残疾人家庭,指导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云某,女,59岁,肢体残疾二级,十四岁时因烧伤导致双小腿截肢,用膝盖部位进行身体支撑和行走,独自一人生活在银川市金凤区的一间廉租房里。
云某给中心专业人员诉说自己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丁主任对云某家庭进行现场查看,耐心询问她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仔细调查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根据她的身体功能障碍和居家环境进行专业评估并制定方案;二是我们要通过家庭无障碍改造,帮助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方便其参与社会生活,体现个性化的适配理念。
丁主任对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实地指导,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带来了许多启示。我们要站在专业角度上,贴进残疾人生活,走进残疾人内心。通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增强其自主生活能力,为他们回归社会与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信息来源:辅助器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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