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公交线路及临时调整首末班发车时间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自治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畅通工作方案》(宁疫指发〔2020〕34号),经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恢复我市公交线路运营及临时调整公交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运时间及恢复线路范围
(一)自2020年2月25日零时起,恢复运营我市所有常规公交线路,其中不包括公交旅游专线(游一、游二、游三、游四、游五、游六、游八)。
(二)定制车辆:根据相关单位需求,适时开通定制公交线路,同时各类型保障车辆根据保障需求继续保障。
二、临时调整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及发车间隔
(一)临时调整首末班发车时间
各线路首班发车时间统一调整至7:00时发车;末班发车时间超过20:00时的线路,统一调整为20:00时发车。
(二)临时调整发车间隔
根据2020年2月10日恢复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公交线路客流情况,高峰时段按照客流实际,合理配置运力;平峰时段发车间隔时间为30分钟。后期结合各单位复工情况,灵活调整发车班次及发车间隔。
三、具体要求
(一)乘客乘车要求
1、乘客隔位、分散乘车,每趟公交车载客率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的50%。
2、乘客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乘车,乘车途中不得摘掉口罩。
3、乘客乘车时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乘客乘车过程中,必须服从驾驶人员、站务人员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行车要求
1、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2、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3、车辆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4、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等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上述乘车规定,配合驾驶人员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乘车秩序,请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
内容来源:银川发布
版权所有 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Copyright ©2017-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15号,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办公室电话:0951-8629007 办公室传真:0951-8629000
邮编:750002 邮箱:nxcjrkfzx@163.com
ICP备案号:宁ICP备18001601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930号
网站设计制作:天脉网络公司
版权所有 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Copyright ©2017-2018 All rights reserved